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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级中专后继续教育学员毕业工作的通知 农播教[2012]82号

发布时间:2012-08-21 13:59:49 文章来源: 点击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广东、海南、云南农垦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陕西林业广播电视学校,黑龙江森林工业广播电视学校,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广东省林业办公室:

按照中央农广校《关于做好2010级中专后继续教育招生与教学工作的通知》(农播教[2010]12号)安排,2010级学员将于2012年7月修业期满毕业。现将做好毕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毕业资格  

各级农广校要高度重视学员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做好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中“两表两册”填写要准确、完整,便于归档备案。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毕业。

二、做好政策咨询服务

各级农广校要主动向毕业学员提供有关中专后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的咨询服务,对毕业学员提出的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耐心仔细地解释,帮助和指导毕业学员落实政策待遇。

三、及时发放毕业证书

中央农广校集中办理毕业证书时间为2012年9月至12月。各省级农广校要按照毕业证书办理程序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工作,按规定时间到中央农广校办理毕业证书,保证毕业证书及时发放到学员手中。

四、毕业证书办理要求

办理毕业证书需向中央农广校报送的材料:《毕业学员登记表》、《毕业学员统计表》、《毕业学员花名册》(各一式2份),《学籍册》(一式1份)和毕业学员信息电子文件(excel表)。《毕业学员登记表》、《毕业学员统计表》和《学籍册》由中央农广校统一印制发放,《毕业学员花名册》由各省级农广校用A4纸横向打印,表头上方留出3厘米的空白用于档案装订,表下方加盖省校公章,并填写负责人姓名及审核日期。

各省级农广校要认真审核上报材料,确保毕业学员学籍号、姓名、性别、专业名称、证书编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省校名称等信息真实、规范、无误,各级农广校审核意见和印章齐全。

有关毕业论文、学籍档案管理、学员资格审查及办理毕业证书程序和要求的具体规定,按照中央农广校农播教[2001]47号、农播教[2002]33号、农播教[2003]43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