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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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6年市级支农资金农业科技推广和菜篮子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能力提升立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7-02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按照市农委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市级支农资金农业科技项目立项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意见》(京发〔2014〕16号)和《关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京发〔2014〕17号)以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京政发〔2012〕39号)的要求,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市农林水重点工作安排,2016年农业科技工作将坚持科技服务节水农业、服务生态建设、服务菜篮子工程、服务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着力促进农村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促进主导产业优质高效、促进种业快速发展、促进生产经营者科技能力提升。依靠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二)支持领域

1.农业科技推广项目

(1)农业综合节水技术示范推广。支持的重点方向是农业节水灌溉设施设备与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数字化智能控制技术的示范推广,设施农业水肥一体化技术的集成及示范推广,农业高效精量节水技术的研发与示范,农业旱作技术试验示范,农业节水品种的引进与示范等。

(2)“菜篮子”高效生产技术示范推广。以菜、肉、蛋、奶、鱼等“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以高产、高效、优质、安全为核心,重点支持“菜篮子”新品种的引进,生产关键技术的研究与集成等,形成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并示范推广;支持“菜篮子”产品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技术的研发与集成,提升重点农产品的综合生产技术水平和供给能力;鼓励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合作基地、基本菜田保有基地等重点生产区域设立示范点,扩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范围。

(3)生态农业可持续发展技术示范推广。一是支持沟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包括在新型沟域集群中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开展沟域生态环境最优承载力长期定位监测等。二是支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求,在水资源保护区开展农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技术试验示范,以及畜禽生态养殖、废弃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技术试验示范等。三是支持耕地土壤质量评价和质量提升,包括建立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与耕地质量主要性状分级标准,研究提出以优质土壤标准为主的北京地区土壤质量改善指标体系,并试验示范相应的土壤培肥与改良利用技术。四是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培育,包括观赏生态草、特色花卉和蔬果等新型农业特色的发展,草莓、樱桃等区域特色产业的品种更新、技术改良,北京农家品种和地方特色品种的搜集、恢复与提升,提升农业发展的文化内涵。

(4)农业高端技术转化及示范推广。一是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在名特优新品种的引进与培育、种子育种繁种新技术、工厂化种苗繁育技术、种子DNA分子检测技术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二是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内容包括微生态制剂饲料添加剂等新型投入品的开发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和标准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等方面。三是支持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应用。四是支持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以农业生产省力化为重点,开发设施农业实用工艺和机具。五是支持农业工厂化生产示范,以蔬菜、食用菌、种苗为重点,开展现代化温室(生产车间)综合栽培管理技术的研发、集成与示范。

农业科技推广项目按照重大、重点、一般项目,经费支持为80、50、30万元。

2.“菜篮子”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能力提升项目

支持与 “菜篮子”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村或农业龙头企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对接,深入生产一线,建立示范基地,实现农技专家入百户、高效技术到百社、科技成果进百村,并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接模式,促进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协作,实现“菜篮子”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能力的稳定提升。

在对接过程中,要达到“五个一”的标准,即专家团队与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基地签订一份服务合同;建立一套固定的合作模式;至少解决一个关键性生产技术问题;培养一批具有先进生产经验的职业农民;实现增效10%以上。

“菜篮子”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科技能力提升项目经费支持为每项1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从事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生产活动一线工作。

2.鼓励与推广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机构联合申报。

3.鼓励京津冀地区相关机构联合开展农业技术示范推广。

三、征集要求

1.申报者按照《指南》要求,填写《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征集书》(见附件),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工作基础、技术路线或实施方案、经济社会效益及可能风险。有关资料要详实客观,有关数据要准确可靠。

2.各推荐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做好所属人员项目的建议工作,保证征集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3.项目征集书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请申报人务于2015年7月15日(星期三)前报至科研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邓志峰 联系电话:766

科研处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