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国庆节期间各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9月30日(周一)至10月7日(周一)放假。
2.9月29日(周日)上午学生课后离校,教职工班车12∶40发车。
3.教职工10月8日(周二)正常上班;学生10月7日(周一)下午5∶30前返校。
二、补课安排:
9月28日(周六)补9月30日(周一)的课;
9月29日(周日)补10月4日(周五)的课;
10月12日(周六)补10月7日(周一)的课。
三、国庆节期间,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保卫制度,认真考虑安全因素,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处级以上干部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3.严格带值班制度。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24小时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院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带班处级干部应及时向总带班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祝全体教职工国庆节快乐!
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