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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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9-05   浏览:

各教学系、分院:

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公告(2013年2号)精神,现将我院2013年下半年组织考试报名的有关事宜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采取由考生所在院校向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供考生基本信息,考生本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考生基础信息报送

1.学院网上报送应届毕业生考生基础信息,作为参加考试鉴定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凡未报送毕业生基础信息的考生,将不能通过相应的资格审查。

2.由各系、分院根据考生报考意愿,按(附件四)格式于2013年9月9日之前将考生个人基础信息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报送继续教育管理处。

3.报送地点:北校区办公楼118房间。

4.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孟老师、梁老师, 82595027

(二)考生个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1日—9月18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考生在认真了解相关国家职业标准中的申报条件,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报考试鉴定等级、时间(见附件一、二)。

2.报名登陆网址www.bjld.gov.cn/tkbm

3.考生登陆网址后,请先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再进行报名,(见附件三)。

4.考生报名时根据自己进行个人信息申报,并进行网上照片采集。

5.资格审核:考生网上录入个人信息后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规定时间段内(2013年10月10日—16日)预约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并需携带资格审查表(贴上一张与网上报名同版的蓝底二寸照片)、学院证明、身份证、学生证等资料到网上预约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条件及报考级别:

1.2014年应届毕业生。

2.在校生只能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证书5、4、3级(3级为高级,4级为中级,5级为初级)。高职报3级以下,中专报4级以下。

二、组织要求:

1.此次组织考试报名,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希望各系、分院认真组织;

2.考生基础信息材料是确认考生资格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各系、分院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我处,以便汇总后上报。

继续教育管理处

201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