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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作者:孙德林 发布时间:2019-04-01 新闻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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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师生: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2019年清明节各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

2.教职工4月8日(星期一)上班;学生4月7日(星期日)17:30前返校。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查找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2.处级以上干部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3.严格落实带值班制度,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院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带班处级干部应及时向总带班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