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充分发挥公有住房的保障作用,切实解决教职工短期住房需求,提高房屋资产使用质效,根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京农职政〔2025〕33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公有住房申请租住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次公有住房申请面向满足以下条件的教职工:
1.在编在岗单身且在京无购房记录的;
2.在编在岗已婚且家庭成员均在京无购房记录的;
3.在编在岗个人或家庭拥有的所有住房距离学校办公区50(含)公里以上的;
4.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外籍教师;
5.因岗位工作需要,确需学校提供临时住宿的;
6.其他特殊情况须经学校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
二、房源及租金情况
本次可供申请的房源位于长阳校区、长辛店、香山校区、清河校区和北苑校区。
租金标准参照相关区域廉租房价格执行(见附件1)。租金标准实施阶梯价格,随周期累进递增。基本原则是:所有房屋第1-3年按公租房价格;房源允许情况下可以续租,续租第4-5年按(市场价格+公租房价格)50% ,续租第6年起按市场价格。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申请表》(见附件2)及《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有住房使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二级单位初审。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提交至本单位审核、盖章,二级单位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汇总并填写《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有住房使用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
3.学校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四、注意事项
1.当前所有已经居住在房源区域内的教职工都须重新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2.申请人、二级单位须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3.请各单位于9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学校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公室(长阳校区行政楼120室)。
联系人:张墨 联系电话:89909180
学校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