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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贷款手续
发布时间:2012-04-18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

——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文);

——教育部《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教财 [1999]16号文);

——教育部《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教财[2004]14号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协助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0]4号文)。

2.资助范围:

为全日制本、专科各年级京外学生。

3.办理说明:

新生或学年报到注册后,向学生处学生管理科上交户口属地助学贷款银行的申报表,统一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方网站录入回执码,户口所在地贷款银行审核后,落实贷款领取手续。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招生咨询电话:010-89909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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