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奖助学金 >> 奖学金 >> 正文
国家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2-04-19 发布者: 浏览次数:

1.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文);

——《关于印发< 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7]32号文)。

2.奖励范围:

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学生。

3.奖励人数:

由北京市教委依据在校生总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到学院,学院按照各系、分院学生人数,分配到各系、分院。

2009年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7名,

2010年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7名,

2011年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5名(教育部核减北京市教委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4.奖励标准:

为8000元/生年。由各系、分院依照学院分配名额,根据京政发[2007]32号文规定的评选条件初评,学院学生处复核,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专家组一审,教育部专家委员会终审后,遵照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发放通知,将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招生咨询电话:010-89909885
     版权所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