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生奖励条例》及“各类奖项评选奖励办法及评选条件”。
2.奖励范围:
为学院二年级及以上表现优异的学生。
3.奖励人数:
各系、分院各1名。
4.奖励标准:
为1000元/生•年。由各系、分院依照评选条件初评,学院学生处复核,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将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招生咨询电话:010-89909885 版权所有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