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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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清明节假期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3-26   浏览:

各中层单位:

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各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清明节假期:4月2日(周一)至4月4日(周三)。

2.4月1日(周日)学生课后离校,教工班车发车时间12:40。

3.教职工4月5日(周四)正常上班;学生4月4日(周三)下午5:30前返校。

二、补课安排:

1.3月30日(周五)下午补4月3日(周二)下午课

2.3月31日(周六)补4月2日(周一)课

3.4月1日(周日)上午补4月3日(周二)上午课

三、在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保卫制度,认真考虑安全因素,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处级以上干部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3.严格值带班制度。值带班人员要尽职尽责,24小时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院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带班人应及时向总带班领导汇报,及时协调处理。

党政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