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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广校2019年成人中专学历招生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04    浏览次数:

 

各分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北京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京教职成〔2018〕4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发挥职成院校办学优势广泛开展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的通知》(京教职成〔2018〕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功能,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加快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9年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专业的通知》(京教职成〔2019〕9号)要求,2019年北京市农广校继续面向社会招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见“北京市农广校2019年招生简章及北京市农广校2019年招生专业”。同时就本年度招生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区分校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各区分校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北京市成人中专招生工作的通知》(京教职成〔2019〕2号),认真贯彻落实“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总要求,根据成人中专学费标准等文件规定,规范开展招生、学籍备案及学费收取,加强规范管理。

二、加强管理。各区分校应设立招生工作学校领导负责制,统筹做好成人中专的招生、教学和学籍管理等各项工作。各区分校需结合办学实际情况,确保招生专业所需的教育教学、实验实训、师资等条件,符合开设该专业所需基本条件,并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同时,规范成人教育教学管理,专业教学及人才培养方案需符合教育部最新修订的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等教学管理文件要求。对于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反招生政策、虚假招生宣传以及不具备专业开设条件仍进行招生、专业教育教学不规范等违规行为的学校,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停止学校招生,并上报市教委。

三、确保落实。各区分校在开展成人中专招生工作前,要明确了解成人中专最新政策,明确掌握学校所在区是否有疏解控规任务,明确自身办学条件及招生专业等。对于无法开展本年度成人中专招生的学校,需以书面形式,在招生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向北京市农广校提交报告说明,确保相关工作步调的一致性和政策的贯彻落实。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