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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责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2日 来源: 点击:


一、统筹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含港澳台)、 教师学生国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国际学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执行涉外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国际交流合作的发展规划,制定并执行相关制度。

三、负责校际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的统筹管理。

四、负责学校对国(境)外的宣传、联络,负责组织协调校级国际交流活动。

五、牵头组织学校自组团出国访问、培训、公派留学、学生交流等各类人员的选拔和推荐,落实团组出访计划,对公派出国人员按照政策进行管理。

六、负责学校随其他团组因公出国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

七、负责学校境外办学项目的管理。

八、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

九、负责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的资格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外国留学生项目的拓展、管理、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国际会议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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