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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和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16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2025—2026学年教学工作安排,依据教育部等八部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及学校《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京农职政〔2025〕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组织好2026届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及毕业论文工作,提升实习实效与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实习时间

  毕业顶岗实习原则上安排于2026年3月2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长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如有个别班级需提前进入实习,须由二级学院书面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二)实习形式

  毕业顶岗实习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二级学院统一安排为主,学生自主联系为补充。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一致或相近,严禁专业不对口实习。

  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自主实习申请理由、实习单位等的审核,对采取自主实习的学生要严格过程管理和考核,确保实习质量。

  (三)实习管理

  实习全程依托“岗位实习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包括签到、周记、报告等环节。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学院应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实习管理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岗位实习管理系统”管理工作。结合专业实际制定实习方案,做好组织动员、检查与总结,确保毕业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二)组织动员与安全教育

  二级学院应在学生实习前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明确实习任务、纪律要求、考核标准,并开展专项安全教育。

  (三)严格实习单位审核与落实

  二级学院须与合作规范、资质合法的校企合作单位开展实习对接,所选单位应管理完善、设施齐全、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并须通过实地考察确认。拟安排的实习单位名单及考察结果须报教务处备案。鼓励优先安排市域产教联合体、产教融合共同体等深度合作单位进行集中实习,切实发挥实训基地育人功能。

  (四)规范协议签订

  学生实习前须签订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并附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学生校外实习安全告知书等。自主实习须另提交《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申请表》,经家长签字、二级学院审批。未签订协议不得实习;实习期间更换单位的,需报二级学院批准备案,并重新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五)加强过程指导与检查

  二级学院应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校内指导教师,并落实校外指导教师,共同做好实习指导与人文关怀。定期巡查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单位意见,及时改进实习组织与指导工作。

  ()严格考核评价

  二级学院自主制定实习考核方案,通过系统提交成绩。擅自变更或终止实习者,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须予重修。

  (八)毕业论文安排

  应届毕业学生需提交论文;各二级学院也可根据专业特点,结合专业成果设计(如产品、程序等)或报告(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作为毕业成果,具体由二级学院制定方案并于2026年寒假前报教务处备案。毕业答辩时间原则上安排在5月,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学院统筹并报教务处。

  (九)毕业论文/设计/报告评优

  二级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毕业生总数5%的优秀作品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报告评选,相关评优材料须在答辩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十)材料归档与总结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生毕业顶岗实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包括在岗实习情况、实习文件规范性、毕业学生资料存档,毕业论文、设计或报告及答辩工作。

  三、毕业顶岗实习检查

  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在岗情况、材料规范、档案完整性及毕业设计/论文/报告答辩等工作落实情况。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2026届学生毕业顶岗实习与毕业论文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