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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4年10月31日 00:00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委农工委、教工委的工作要求,以对全院师生员工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突发事件,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调动各方面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原则。

  各校区及相关中层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巡视工作,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作用,遇突发事件能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学院党政领导要快速反应,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加强对各中层单位的协调指挥,及时控制整体局面,确保各相关部门快速反应,人员、物资及时到位,处置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开展。

  (二)严格遵循人员安全第一的原则。

  生命安全是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要遵循生命第一的原则,首先要全力做好人员疏散、转移与救助工作,要确保参与救助人员的安全,要加强外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有力支持。各中层单位在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要从自身职责出发做好各类协调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的原则。

  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中层单位无条件的服从调动和指挥。按照学院网格化管理有关规定,在学院层面,学院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进行统筹领导;在防区层面,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在网格层面,责任单位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各网格责任单位要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网格内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各中层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根据本单位的职能定位认真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内部责任制,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

  (四)急事特办与确保重点的原则。

  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不同于正常工作,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为前提,坚持急事急办和急事特办的原则,任何部门、任何人都要果断、迅速、及时、准确、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同时,要全力确保重点部位、重要部门、重要设施的安全;确保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安全;确保食品和其他重要物品的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岗位职责与工作特点,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与专项培训演练,在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有效防止和正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

  2.领导分工明确,部门职责清晰,人员任务具体,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能够做出及时有效处置。

  3.增强道德、纪律、责任观念。对处置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其责任;影响恶劣、后果严重、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4.相关单位要备足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任务。

  四、重大突发事件的认定

  1.严重破坏性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等)。

  2.火灾、食物中毒、大型集会突发事件。

  3.突发性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突发事件。

  4.其他事件,包括:重大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群体性聚集事件、治安刑事案件、爆炸类事件、影响严重的校园网络有害信息及学生自杀出走案件等。

  五、组织领导与相应职责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是在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砚青  杜晓林

  成  员:周广和  杜保德  李俊英  王晓华  程文华 

  王福海  张同德  张金柱  李明非

  (二)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保卫处,是学院日常安全稳定工作的布置、督查、考核机构。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杜保德同志兼任。         

  (三)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由党政办公室牵头,成立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制定临时对策,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联系。

  2.现场救助组。

  由保卫部门及相关单位组成事件救助组,负责事件现场人员救助、人员疏散、危险物品紧急转移等。

  3.后勤保障组。

  各校区由后勤部门牵头,成立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车辆、用电和用水等保障。

  4.信息发布组。

  由宣传部门负责成立信息发布组,负责信息收集、发布、应急宣传及信息报送。

  5.善后处理组。

  由发生突发事件的中层单位和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善后处理组,负责事件紧急处置后的人员安抚、补偿救济、思想稳定、秩序恢复等善后工作。

  6.事故调查组。

  由保卫处牵头组成事故原因调查组,负责事件现场取证、人员调查、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意见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一)正常上班时间处理流程。

  1.发现险情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向本校区党政办和保卫部门报告。

  2.党政办和保卫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查明情况,并立即向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险情较大时要迅速报警。

  3.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快速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开展工作。

  4.综合协调组立即通知各应急工作组进入工作状态,制定临时对策,并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沟通与协调。

  5.后勤保障组立即出动车辆运送人员和物资;立即派电工赶赴现场,切断应断电源,并保证疏散和救护的照明用电;立即派医务人员赶赴现场,提供应急药品,组织救护伤员;立即派水暖工赶赴现场,切断应断水源和保证救火用水。

  6.事件救助组立即赶赴现场,在统一指挥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灾,疏散人员,抢救财产,转移危险物品。

  7.信息发布组收集相关信息,进行应急宣传,消除影响,报送有关信息。

  8.做好善后工作。对现场进行必要的保护和清理,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慰问,对损失进行认真统计,对事件进行全过程调查,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

  9.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10.对事件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理,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非上班时间处理流程。

  1.现场人员在第一时间迅速向本校区值班室报告。

  2.带班领导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件现场,在查明情况的同时报告学院总带班领导,在其他领导没有到达现场之前,带班领导全权指挥救助,组织学生处值班人员、宿舍管理人员、住宿学生、夜间巡逻人员、保安员等在校人员进行抢险救灾和人员疏散,险情较大时要迅速报警。

  3.居住地较近的院领导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北校区崔砚青、李俊英,机电工程学院杜晓林、程文华,南校区周广和、王福海,国际教育学院杜保德、王晓华。

  4.其他条款与正常上班时间处置方案相同。

  七、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一)应急队伍培训。

  各校区应建立由保安员以及常住学院人员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队伍(10-30人),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参与培训、演练以及抢险救灾情况,可考虑给予应急队伍一定的经济补助或奖励。

  (二)应急物资准备。

  各校区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储备抢险救灾物资,由后勤部门统一储备,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存放,便于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用上。夜间及节假日安排值班的中层单位,需要自行配备一些常用应急物品,如:手电、雨衣、雨鞋、铁钎、钳子、锤子等。各校区可参考下表储备相应救灾物资。

  八、应急电话号码

  报警求助110  火警119  医疗救护120  交通事故122

  附件:学院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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