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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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挂职服务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15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院要求,现将选派第十批(2014-2015年度)挂职服务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1.着力加强与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相结合,增强学院专业与企业的共建合作。

2.坚持服务郊区发展和学院发展相结合,实施项目带动计划与人才支撑计划的同步推进。

3.坚持报名推荐与按需选拔相结合,实施综合科教服务与培养锻炼以及协同创新的融合互动。

4.坚持“精简高效、联系高端、显现高能”的总要求,本年度派出规模不超过15人。

二、选派重点

1.围绕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中的龙头企业、高端科技企业选派专业人员,提升专业建设和校企联合能力。

2.围绕区域发展和产业发展的定向需求,发挥人才、技术、信息集成作用,促进院区院乡院镇合作工作。

3.注重推广教授(副教授)的作用发挥,立足科技推广,促进农业新技术与科技新成果的示范应用。

4.注重“能提供专业化服务、能结合科研创新、能促进教学质量、能促进实践教学、能促进学生就业创业”的融合推进。

三、组织推荐

(一)报名方向

报名工作需按照学院公布定向需求和系部推荐方式结合进行。鼓励并优先支持与职教集团成员单位通过挂职开展多层次多方位服务合作。鼓励与会展农业(如种子大会、月季大会、兰花大会等)的挂职服务合作。

(二)报名类型及数额

1.职教集团

北京都市农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中的企业单位,共8个。

2.远郊区县

(1)大兴区科技副镇长3个(已确定人选);

(2)房山区佛子庄乡1个、长阳镇1个;

(3)门头沟区农委2个。

(三)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

2.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一线教师,有一定协调能力和奉献精神,能够立足自身专业,并根据学院和当地情况,扎实开展工作。

3.年龄不超过50岁(正高职称以上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保障时间,胜任工作要求。

(四)单位推荐

1.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批推荐。

2.各推荐单位须集体讨论确定所推荐人选。推荐名额为:园艺系5名;牧医系4名;食生系、经管系各2名;其他单位限报1名。

3.各推荐单位务必于5月26日(星期一),将所推荐人员的报名表(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统一报南校区科研处三农科(主楼526)。

联系人:邓志峰 80358899-766 15901299897

刘 丹 80358899-767 18801231975

四、相关政策

1.第十批挂职服务期时间为2014年8月-2015年8月。挂职服务人员的出勤纳入学院正常考核,由各中层单位把关,每月在《考勤月报表》中注明当月到挂职服务点的天数和具体工作事项。

2.挂职服务期间院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学院将按照专兼职不同、服务点远近不同,给予相应的交通、误餐补贴。

3.挂职服务人员教学工作量的减免根据系部整体工作需要确定。以每月挂职服务不少于7天为基数,根据减免教学工作量的数量,相应增加服务出勤的工作量。(原则上每减免1%教学工作量增加1个服务工作天数)。

4.挂职期间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或晋升行政职务不受影响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挂职服务结束后,由学院及挂职点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优表彰依据。

6.学院将教师挂职工作的组织管理纳入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

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