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定2015年度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工作任务书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农业技术推广教师高级职务考核办法(试行)》(京农职政[2014]19号),现将审定2015年度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工作任务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确定工作任务

1.个人制定工作任务书。农业技术推广教师要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和岗位职责、考核指标要求,制定2015年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中要明确年度推广的科技项目或培训项目、预期工作效果、准确的服务地点或场所。任务书经所在单位审定后,于3月19日(周四)前报送科研处。2014年新聘任农业技术推广系列教师应同时提交聘期工作任务书。

2.学院审定工作任务书。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由院领导任组长,听取农业技术推广教师2015年度工作任务答辩(教授10分钟,副教授6分钟,新聘任人员需同时汇报聘期工作目标)。经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无记名投票通过后,作为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依据。经评审,未通过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仍达不到要求的不安排到岗工作,并扣发部分岗位绩效工资。工作任务书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科研处、组织人事处各一份。

二、考核管理要求

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应围绕首都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服务“三农”、满足农民科技等需求,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引进、试验、咨询等科技活动,参加或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农业科技咨询、技术培训与指导等服务,积极为首都“三农”工作和扩大学院影响力做贡献。学院按有关要求严格进行考核。

1.日常考核。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实行工作日志和考勤制度,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农业技术推广教师通过网络每两周将工作日志报所在单位。

2.年度考核。学院将严格根据考核办法,对照年初制订的工作任务书对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年度考核。由学院、所在单位、服务对象三方共同参与,主要采取听取年终述职汇报、实地考察、听取服务对象意见等形式进行考核测评,科学准确的做好评价考核工作,有效激发农业技术推广教师工作积极性。

联系人:邓志峰,电话:80358899-766。

组织人事处 科研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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