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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开展田间学校认定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10-13    浏览次数:

各分校:

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农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田间学校在教育、教学及人才开发培养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支撑服务能力,拟在全市开展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田间学校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各分校对原已挂牌的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中符合申报“田间学校”条件的进行初评和推荐;对新增申报田间学校的单位进行初评和推荐;对近两年已被评为国家级的农民田间学校进行推荐,由市农广校直接挂牌。(注:本届只评选田间学校,不再评选实训基地)

2.评选条件:

田间学校必须同时具备理论教学、现场实践教学条件。具体评分细则见《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田间学校评分表》(见附件1)。

二、评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

10月12日—10月30日,按照附件1要求,符合条件的田间学校积极申报,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分校。

2.分校初评

11月2日—11月13日,各分校根据评分表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田间学校组织初评,形成推荐意见。

3.实地考评

11月16日—12月11日,市农广校组织专家成立考评组,对各分校推荐的田间学校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4.组织评审

12月14日—12月18日,市农广校召开评审会,听取考评组汇报,根据评分情况,确定田间学校。

5.公示结果

12月21日—12月25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使用有效期

本次评选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自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止。

7.结果应用

对通过本次评定的田间学校,由市农广校统一挂牌“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田间学校”;优先推荐承接各类教学、培训任务;优先推荐相关媒体对田间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分校于2026年11月16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农广校。报送材料包括:

1.田间学校评分表(附件1)、田间学校申报书(附件2),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2.田间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各项证明资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82595046 13901278380

材料报送邮箱:bjngxpx@126.com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田间学校 评分表

学校全称: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小计

基本建设

52分

组织制度24分

制定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4



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资料齐全

4


理论教学教材完善

4


学员档案、反馈意见资料完备

4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4


专、兼职教师、专业技术实训人员齐备

4


硬件设施28分

产业平均年产值20万元以上

4


建有(或能协调)理论培训教室同时容30人以上

8


自有(或能协调)理论教学仪器、实操培训设备齐备

8


实操场地面积(同时容纳30人以上)

8


教学管理

36分

课堂理论教学 (近2年)

年均10次以上

10



现场教学参观 (近2年)

年均10次以上

10


学员动手实操 (近2年)

年均10次以上

10


效果反馈

学员反馈意见良好

6


示范

作用

12分

带动农户

近2年带动农户30户以上

4



推广、引进主导品种

1种以上

2


主推技术

1种以上

2


是否承担市级以上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

是

2


品牌与商标

学校有自己的产品品牌或商标

2


加分

项目

10分

荣誉称号(近2年)

获得国家部委荣誉称号

3



获得市级荣誉称号

2


获得区县级荣誉称号

1


认证证书

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有机食品”“标准化”等认证证书

2


是否已被国家或市级单位认定为××基地

是

2


总评 基本分 加分 总分数:


评委签字:                                                                                              评选时间:



附件2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田间学校 申报书

学校全称(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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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情况介绍及主要业绩(应体现评分表的三级指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