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
为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加强农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田间学校在教育、教学及人才开发培养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民教育培训支撑服务能力,拟在全市开展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田间学校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评选范围:
各分校对原已挂牌的田间学校和实训基地中符合申报“田间学校”条件的进行初评和推荐;对新增申报田间学校的单位进行初评和推荐;对近两年已被评为国家级的农民田间学校进行推荐,由市农广校直接挂牌。(注:本届只评选田间学校,不再评选实训基地)
2.评选条件:
田间学校必须同时具备理论教学、现场实践教学条件。具体评分细则见《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田间学校评分表》(见附件1)。
二、评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
10月12日—10月30日,按照附件1要求,符合条件的田间学校积极申报,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分校。
2.分校初评
11月2日—11月13日,各分校根据评分表要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田间学校组织初评,形成推荐意见。
3.实地考评
11月16日—12月11日,市农广校组织专家成立考评组,对各分校推荐的田间学校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4.组织评审
12月14日—12月18日,市农广校召开评审会,听取考评组汇报,根据评分情况,确定田间学校。
5.公示结果
12月21日—12月25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6.使用有效期
本次评选结果有效期为三年,自2027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止。
7.结果应用
对通过本次评定的田间学校,由市农广校统一挂牌“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田间学校”;优先推荐承接各类教学、培训任务;优先推荐相关媒体对田间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分校于2026年11月16日前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农广校。报送材料包括:
1.田间学校评分表(附件1)、田间学校申报书(附件2),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2.田间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各项证明资料、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82595046 13901278380
材料报送邮箱:bjngxpx@126.com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田间学校 评分表
学校全称: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小计 |
基本建设 52分 | 组织制度24分 | 制定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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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统计资料齐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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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学教材完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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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档案、反馈意见资料完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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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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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教师、专业技术实训人员齐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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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设施28分 | 产业平均年产值20万元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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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有(或能协调)理论培训教室同时容30人以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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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或能协调)理论教学仪器、实操培训设备齐备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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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场地面积(同时容纳30人以上)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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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36分 | 课堂理论教学 (近2年) | 年均10次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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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教学参观 (近2年) | 年均10次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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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动手实操 (近2年) | 年均10次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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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反馈 | 学员反馈意见良好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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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 作用 12分 | 带动农户 | 近2年带动农户30户以上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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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引进主导品种 | 1种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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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推技术 | 1种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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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承担市级以上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 | 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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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与商标 | 学校有自己的产品品牌或商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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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项目 10分 | 荣誉称号(近2年) | 获得国家部委荣誉称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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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市级荣誉称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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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区县级荣誉称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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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证书 | 产品获得国家“无公害”“有机食品”“标准化”等认证证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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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被国家或市级单位认定为××基地 | 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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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基本分 加分 总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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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签字: 评选时间:
附件2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田间学校 申报书
学校全称(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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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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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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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传真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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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情况介绍及主要业绩(应体现评分表的三级指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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