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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初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23    浏览次数:

 各区县农广校: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初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初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现将《2015/2016学年初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事业发展综合统计报表》发给各区县分校,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填报报表时必须做到数据一致性、合理性及真实性。请各区县校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专门负责人和具体填报人,按照要求报送数据。

二、中等职业教育表格修改

表Z511校舍情况中,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相君保留两位小数。

表Z521资产情况中,占地面积指标项均保留两位小数:资产指标项均保留六位小数。(如数据为整数的情况,需应按照小数点后加零去填报,

例:50.00/50.000000)

三、统计时点

四、具体填报要求:

1、请从附件中下载电子表格进行填写。

2、各分校对上报统计数据要审核无误,汇总材料的电子版注明区县于2015年9月29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bjsngx@126.com。纸质版报表(A4纸),须经各分校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0月8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校办公室。

联系人:张鹤群 马雪雁 代梦华 

电 话:80358899-543、15801024495

电子邮箱:bjsngx@126.com。 

附件:中等职业教育基层统计报表(2015 /2016学年初)

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