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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3    浏览次数:

 

各区农广分校、科技分校: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教材建设的通知》(农办科[2015]41号)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质量水平,根据中央农广校(中心)《关于印发2017级统开中等专业及2017年教学日程安排的通知》(农播教[2017]6号)有关要求,现将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文字教材征订发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区农广分校、科技分校要充分认识加强教材开发建设、扩大精品教材推广使用对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质量水平的重要基础作用,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教材工作职责,加强区校对教材的征订发行、宣传和管理,努力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和广大学员提供优质教材服务,做到应配必配、宜选优选、该用尽用。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

 

1、中职教材的征订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17级统开中等专业及2017年教学日程安排的通知》(农播教[2017]6号)要求,严格统开课程使用统编教材,选用教材统分结合。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要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荐教材目录(2017年)>的函》(农培办【2017】2号)(以下简称《目录》)的要求,综合课程和专题课程教材原则上从《目录》中选用,内容适合的专修课程教材要优先从《目录》中选用。

 

3、各区农广分校、科技分校要明确至少1名教材征订发行专职管理人员。教材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教学、培训计划要求,选用合格的文字教材,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本辖区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及时统计汇总本区内各类教材征订品种、数量,确保征订教材数量、品种、金额准确无误。

 

2017年中央校可供征订的教材目录详情请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www.ngx.net.cn)查询。各地要及时了解教材目录更新情况。

 

(二)严格征订程序

 

1、各区农广分校、科技分校要认真做好本地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及时汇总需要的文字教材征订品种、数量,按照要求填写好征订单,注明报单次数、发运方式,详细收书地址,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北京市农广校教务科。

 

2、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订单的,事后务必补寄纸质订单,并电话核实。

 

3、教材征订单应在开课使用前,提前一个月报送北京市农广校教务科。

 

4、需提前开发票及教材征订合同的统一报到市校,由市校统一报至中央校。中央校以快递方式发到区校,收到合同及发票后需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教材征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返回两份原件到中央校。

四、联系方式

教材征订联系人:

 联系人:刘涛  联系电话:010-80358899转661  E-mail:10955078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