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
护照是外国人在华停留的唯一合法身份证件。外国留学生需持普通护照来华留学。
外国留学生须随身携带护照,妥善保管,随时接受警方查验。护照不得私自涂改、污损、加盖印章。将本人护照转借或出卖给他人使用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签证
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须持普通护照及学习(X1字或X2字)签证入境。X1签证停留期为入境后30日,之前须申请居留许可;X2签证停留期以签证注明的入境后停留期限为准。签证过期即构成非法居留。
一般情况下,外国留学生不应持其他类型签证入境。由于个人原因持有其他类型签证的学生在到学校报到后,应尽快申请学习签证或者学习类居留许可。因未持学习签证而导致的全部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居留许可
持有X1签证的学生需在入境后30日内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逾期未办理则构成非法居留。
持有X2签证的学生无需申请居留许可。
住宿登记
外国留学生在旅店入住时,在旅店登记并取得《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留学生在其他地点住宿,需在24小时内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进行登记,取得《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留学生发生如下情况时,应当在24小时内重新进行登记:
变更居住地址
变更或者延期签证
申请停留证件
申请或者延期居留许可
出境后再入境
住宿登记有效期满
更换护照
外国留学生未及时登记或未及时重新登记,即构成非法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