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申请办理出入境业务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20-04-22 点击数:

注意事项

外国留学生须注意自己的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有效期。如外国留学生停留居留期限已满仍需继续学习的,须按照如下说明办理相应的出入境业务,延长停留居留期限。

外国留学生因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过期导致非法居留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办理流程

外国留学生办理各项签证和居留许可业务,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 按照所办理业务的需要,准备好相应文件。

  2. 本人携带护照和学生证到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所在项目负责老师,并领取签证办理单。

办理时限

按照《出境入境管理法》,签证和居留许可延期的办理时限规定为:

  • 申请延长签证停留期的,应当在签证到期七日前申请。考虑到手续办理的时间,建议提前两到三周申请较为妥当。

  • 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许可到期三十日前申请。考虑到手续办理的时间,建议提前五周至六周申请较为妥当。

外国留学生还应当注意如下时限规定:

  • 办理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的延期、变更、换发后,应当在24小时内在居住的旅店、公寓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 因丢失、换发等原因在境内驻华大使馆更换护照的,须在更换护照起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手续。

  • 在本国换发新护照,并持新旧两本护照凭有效居留许可入境的,须在入境后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手续。

常见业务

申请签证延期

持学习(X2)签证的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延长签证停留期限,应在签证停留期满前至少7日(稳妥起见提前2至3周为宜)申请办理。所需文件为:

  • ★ 本人有效护照

  • ★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 ★ 国际教育学院《入学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签证延期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注意: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签证延期仅限于本次停留有效,不影响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且延长期限累计不超过原签证停留期限。

申请居留许可

持学习(X1)签证的外国留学生应于入境起30天内申请办理居留许可,逾期不办者,责任自负,罚款自理。所需文件为:

  • ★ 本人有效护照

  • ★ 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开具的《健康合格证》

  • ★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 ★ 国际教育学院《入学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外国留学生取得居留许可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持有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在居留期之内,出境(含前往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后凭该证件即可再入境,无需另外办理。

申请居留许可延期

持居留许可在校留学生如因继续学习而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在居留期满前至少30日(稳妥起见提前5至6周为宜)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延期。所需文件为:

  • ★ 本人有效护照

  • ★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居留许可延期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护照丢失补办

外国留学生在发现护照丢失后,应当按照如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 1. 立即向丢失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 2. 尽快与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开具护照丢失说明。

  • 3. 凭上述两个文件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护照报失手续,申领护照丢失证明,并办理居留许可登报声明报失手续。

  • 4. 外国留学生凭护照丢失证明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申请新护照。

  • 5. 取得新护照24小时内,携带新护照及护照丢失证明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并于10日内到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新的签证或停留居留证件。

  • 6. 新的签证或停留留证办理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更新《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丢失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护照换发

外国留学生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的,应当在所持居留许可到期前两个月申请换发。护照换发后,应当于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

外国留学生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本国换发护照的,如果持有新护照并使用旧护照上的有效居留许可入境,应当于10日内办理居留许可变更。

办理居留许可变更所需文件为:

  • ★ 本人带有有效居留许可的旧护照和新换发的护照

  • ★ 外国留学生工作办公室开具的《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 ★ 一张2寸(护照规格)的正面免冠照片(背景为白色)

  • ★《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居留许可变更后24小时内,外国留学生本人须持护照到旅馆、公寓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重新办理《临时住宿登记表》。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外国留学生在华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不得超过学习期限。

二、外国留学生进入我校就读时,持有在中国境内其他学校办理的签证或者居留许可的,须持有上述学校开具的结束学习证明或者转学证明。

三、学生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时,须先交纳保险费和学费,按照保险费和学费交纳的期限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延期。

三、外国留学生结束学习后,应当于签证或居留许可到期前离境,否则即构成非法居留。

四、学校不邀请外国留学生家属来校陪读。

五、新生入学时,如持有的签证或居留许可已到期或者临近到期,学校不接受其报到注册,须自行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接受处罚。

六、签证政策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可能会发生变化,学校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的正式通知为准执行各项签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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