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8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一)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规定,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分为十个研究领域:

1.教育宏观战略与政策研究

2.教育基本理论与国际比较研究

3.教育治理体系研究

4.课程、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5.学生发展研究

6.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7.教育资源配置与效益研究

8.教育信息化研究

9.传统文化教育与德育研究

10.生态文明教育与可持续发展教育研究

(二)各领域分为“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三个研究方向。

(三)2016年度可申报课题类别包括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

1.优先关注课题应以课题指南为准,申请者不得更改研究题目,可以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

2.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从十个研究领域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申请课题。

3.申请者填写课题申请书时,需明确填写课题所属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课题类别。

二、资助标准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6年度课题对重大课题、优先关注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1.优先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15万元。

2.重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

3.青年专项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3万元。

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一般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的规划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三、申请人条件

(一)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二)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请青年专项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6年之后出生)。

(四)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2.正在承担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请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四、完成时限

(一)教育决策咨询类课题要求在1-2年内完成;教育基础理论类课题、教育教学实践类课题要求在3-4年内完成。

(二)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五、课题申请要求

2016年课题申请采取网上申请与文本申请两种形式,申请书文本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

1.网上申请流程参见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文件。

2.网上申请网址为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网(http://www.gh.bjedu.cn)。课题申请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4月26日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大课题申请书(2016年度)》等均可从该网站下载。

3.本年度网上填报起止日期为2016年2月23日至3月11日(系统开放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新项目申请。未参加网上申请的个人不得进行文本申请。

本年度课题文本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6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送材料要求

1.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每项课题装同一档案袋(档案袋贴申报书封皮)。

2.申请书要求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清

联系电话:80358899-768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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