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校区: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2021年新专业(含方向)申报及现有专业撤销工作将于近期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新专业应为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2021〕2号)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内专业。
二、新申报专业(方向)应顺应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工作要求,应与《教育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相吻合,优先备案学院专业群布局内所需专业(方向)。
三、认真评估现有专业,撤销不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与人才市场需求契合度不高、脱离产业发展的相关专业。
四、各系/校区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调研、评估、研判,于7月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刘伟:新增专业(方向)申请表(附件1)、新增专业(方向)调研报告、新增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按照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制定)、拟撤销专业名单(附件2)。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