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校区/实验实训中心:

为确保2020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实验(训)室安全稳定,防止实验(训)室意外事件发生,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节前实验(训)室全面综合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上报检查情况。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

2.将假期不用的实验(训)室,责成专人在离校前检查安全状况,切断室内电器电源,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加强安全值守和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

3.放假期间如因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的(含改造),要明确责任人和假期安全方案,安全施工,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向教务处、安全稳定工作处备案。

4.放假期间使用实验室须做好登记、记录,按照规范操作,并做好疫情防护、个人安全防护。禁止非学院人员在实验(实训)室内进行任何实验。

5.放假期间各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发现事故能及时赶到并处理。 

特此通知

提前祝各位老师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教务处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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