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校区/实验实训中心:
根据北京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北京市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教育系统2020年防汛工作要点》通知精神,为贯彻执行学院《2020年防汛工作方案》《2020年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防汛安全、暑假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主动迎汛”,做好实训(验)室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各系(部)/校区/实验实训中心要密切关注汛情,严格执行学院防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1),做好汛期值班人员安排,严防各类事故。
三、放假前,各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管理人员须关好门窗,保证断水、断电,切断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确保假期安全。个别无法断水、断电的设备或场所,各单位须安排值班人员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四、加强暑期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管理
1.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2.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原则上封停,有特殊情况,须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报学院防控办审批,教务处、安稳处备案。师生员工放假期间使用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须做好登记、记录,按照规范操作,并做好疫情防控和个人安全防护。
3.禁止非学院人员在学院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进行任何实验;各单位组织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表见附件2),并于7月11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或拍照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张海超。
五、放假前,学院有关部门将对部分实验(训)室及实训基地安全情况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