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北京市委市政府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教学方案》要求,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安排

        1. 教师及学生到位情况

  各系(部)、分院于开学之日自查学院专任教师在京及到校情况,外请教师在线教学到位情况,在家学生学习就位情况,并汇总上报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学院有关防疫要求,做好办公室、教学区域防疫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教师健康安全。

        2. 教学文件及资源准备情况

  (1)2月21日至22日,各系(部)、分院自查本系(部)教师(含外请教师)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文件,教学课件、相关资源准备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2)2月23日,教务处、教育研究督导室将组织对教学文件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及检查情况表详见附表1、2。

  (3)教学文件包括课程授课计划、课程教案及相关数字资源(1-4周)、集中实训计划、集中实训指导书(集中实训待学生返校后进行。内容参见附表3),其中课程授课计划、课程教案及集中实训计划需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集中实训指导书提交电子版。一周以上的校外实训,需要提交校外实训实施方案;两人及两人以上指导教师的集中实训须提交课时分配方案。

        3. 教师授课准备情况

  所有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教学方案》要求,做好线上教学、辅导、答疑等工作。各系(部)、分院做好自查工作,并于3月20日前上交延迟开学教学自查工作总结。教务处、教育研究督导室组织力量督导、检查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二、学生补考及转专业工作暂停,待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分院认真执行,做好相关工作,保证教学秩序。


教务处 教育研究督导室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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