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实验实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京农职党【2020】5号),有效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实验(训)室安全,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实验(训)室使用情况统计
1.统计范围,指利用学院各教学部门实验(训)室,实验实训中心用于教学科研的实验、实训室。
2.统计时间,自2020年1月18日起,至2020年1月29日止。
3.统计内容,在实验(训)室内进行的教学、科研内容,使用的人员(教职工、校外相关人员、学生)。
4.上报时间,请于1月30日将《2020年寒假实验(训)室使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5.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
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实验(训)室使用
1.为保障实验(训)室安全,师生身体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教学单位暂时停止使用实验(训)室,并配合学院防控办公室做好消毒工作。
2.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实验(训)室的的由使用单位向教务处说明备案并报学院疫情防控办公室。
附表:2020年寒假实验(训)室使用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