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实验实训中心: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95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排查的通知》的要求,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校企合作项目、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学院将从11月28日起至12月6日,开展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准确把握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违规违纪情况及有关环节。相关单位负责人对自查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以系为单位与企业签订的合作项目、合作协议及备忘录等。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对历年来制定并尚在执行的校企合作项目进行清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学生、教师、学校和企业等利益的情况,应立即整改,并依法追究相关方面和人员责任。

三、本次自查工作主要从校企合作情况、项目企业资质、项目协议内容、项目实施、项目监管等方面开展。具体内容和要求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专项检查工作安排》(附件1)。

四、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工作安排(附件1)开展合作项目的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整改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教务处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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