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本学期开学以来,有部分教师授课需临时更换教学地点,但未提前申请和备案,对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现教务处重申,任课教师需整学期变更教室的,必须提交调课申请,由教务处统一调整;临时调整教学地点的(如临时到实验室、实训室、实训园、科技园、牧场等实践场所),必须提前一周填写《教学地点变更统计表》,由各系(部)教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并统一报教务处备案。如检查过程中再发现有未备案情况,将按照教学差错进行处理。
请各系(部)务必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严格遵守制度,保证教学秩序。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