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近日举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根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晓华

成员:崔坤、张京生、白红平、崔宝发、张晖

职责:领导和部署期末考试工作,决策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考场巡视小组

组长:崔坤、张京生、白红平

成员:各系(部)正副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在期末考试期间对各考场情况进行检查巡视。

要求:各巡视教师在每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集中(北区在教务处集合,南区在所巡视地点的教师休息室集合),一同巡视考场。召集人负责填写《考场巡视表》。

具体安排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表》(附件一)。

二、考试时间

1.考试课:2013年7月1日—7月11日(第19-20周)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最后2学时随堂安排

三、考务工作会安排

1.考务工作部署会:2013年6月27日(四)教学分规划工作部署会后

2.系(部)、分院考前动员会:

2013年6月28日,系(部)、分院组织考前动员会,传达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相关要求。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资格审查

各系(部)统计、审核各专业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及未完成作业、实验、实训和实习报告60%不允许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由教学秘书于2013年6月27日前上报所在校区教务处学籍科,分院报本校区教务科,学籍科(教务科)于2013年6月28日前向相关学生及所在系(部)发放取消本学期考试资格的通知,同时并告知取消一次补考机会,直接参加毕业前遗留补考。

(二)试卷提交

2013年6月17日之前,以专业(教研室)为单位向本系(部)教学秘书提交试卷、答案等考试材料,由教学秘书在2013年6月18日之前将本系(部)材料统一上报教务处,同上报本系(部)本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统计表》(见附件二:《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中附表2)。

(三)考场安排

1.南区25人以上的班级分两个考场考试。26至30人的班级,从01至15学号的考生在本班1考场进行考试,16号之后和留级、委培及参军复员的考生在本班2考场进行考试;30人以上的班级,从01至20学号的考生在本班1考场进行考试,21号之后和留级、委培及参军复员的考生在本班2考场进行考试;请各系(部)按照《2012-2013(2)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三)通知学生记好考试地点,不要走错教室。

2.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进行分层教学的班级,按照分层后的班级名称进行考试,请各系(部)通知学生根据《英语分层教学班级学生名单及考场安排表》(附件四)、《计算机应用基础分层教学班级学生名单及考场安排表》(附件五)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请南区各系(部)通知本系(部)学生,期末考试按照学号顺序单人单桌形式就座。

(三)监考安排

1.南区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安排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请在《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教师报名报表(南区)》(附件六)中填写本系(部)监考教师姓名,于2013年6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于收齐后第2日将《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南区)》发到各系(部)。

北区监考安排见《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北区)》(附件七)。

注意: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持系主任签批的本人申请到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在开考后20分钟到考场进行巡视,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能同时安排监考。

2.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地点:

南区:

新综合楼考试的课程监考教师在新综合楼教师休息室Z210领取考试试卷;

教学楼考试的课程监考教师在教学楼教师休息室(教118-120)领取考试试卷。

北区:办公楼122室

3.重要提示: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器材参加考试,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如带至考场,须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且如有丢失或损坏考生自负。

(3)各系(部)须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监考员工作要求》、《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守则》(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中附表9、附表10)中的要求通知本系(部)监考教师和学生。

(四)任课教师考试结束后领取试卷地点

1.南区:任课教师考试课程所在考场的教师休息室。

注意:25人以上的班级进行分班考试,一门考试课程的试卷装在两个档案袋中,请不要只领取本班部分试卷。

2.北区:办公楼122室

(五)成绩报送及补考名单下发

1.任课教师须及时阅卷,并于考试结束三天内将成绩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科。(注:如晚于2013年7月14日中午前提交成绩,影响后续工作,将追究任课教师责任,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南北校区2013年7月18日,教务处学籍科将补考名单发到各系,请各系留人注意查收并及时通知到补考学生。

3.教务处将于暑假开学后第一周安排补考,请各系(部)通知需补考学生做好复习。

(六)考试资料归档时间地点

考试资料归档工作时间为201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下午1:30-4:00,请任课教师在此时间段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含实践部分考试相关资料)。

1.南区:高职教师休息室(新综合楼Z210);

2.北区:办公楼122室。

未按时提交考试资料影响试卷抽查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抽查试卷

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安排试卷抽查工作。

(八)试卷命题、印制、评阅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附件二)。

(九)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制定出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6月28日中午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高怀宝。

教务处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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