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精神,践行学院“以实践教学为主体”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展示学院教学水平、办学特色和职教风采,为广大师生搭建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展示平台,学院定于2013年5月为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月。为确保竞赛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要求高职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技能竞赛,鼓励五年制处于中职阶段的学生自愿参与。
二、比赛项目与形式
(一)比赛项目
参照国家职业技能大赛的要求,原则上每专业应设置1个比赛项目,鼓励跨专业设置竞赛项目,如因情况特殊,单独设置竞赛项目不成熟的,可以不设竞赛项目,要求如下:
1.竞赛项目要体现专业核心技能,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与职业标准和生产实际相结合;
2.要与教育部、农业部、北京市教委和各教指委、行业协会组织技能大赛的项目,特别是与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项目相衔接,参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办公室公布的《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名单》(附件6);
3.行业主导,企业参与。鼓励系、部、分院聘请行业企业专家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有条件的系部可以引入企业赞助,经报学院批准后,可予以企业冠名支持。
(二)比赛形式
比赛形式分为预赛与决赛。参加决赛的学生不超过20名,并且参加决赛学生的人数(组数)不高于预赛人数(组数)的70%。
三、申报要求
1.各系、部、分院需上报《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立项申请表》(附表1)及项目竞赛规程。竞赛规程包括比赛范围与参赛对象、比赛内容与方式、比赛设备及用具、比赛规则和注意事项、成绩评定五个部分(详见附件5)。
2.每个系、部、分院各推荐一个技能展示观摩项目,教务处将组织师生在技能大赛当天进行教学观摩(附表2)。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 4月12日前,各系、部、分院将竞赛项目立项申请表、观摩项目推荐表、竞赛规程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开展赛前动员。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项竞赛方案进行论证。
第二阶段: 4月15日至4月26日,确定竞赛项目,各系、部、分院准备竞赛材料,组织学生进行赛前训练及预赛工作,上报具体竞赛时间。
第三阶段:5月6日至5月31日,各系、部、分院按照上报的决赛时间开展比赛,教务处将组织学院师生对部分竞赛进行观摩学习。
第四阶段:赛后请各系、部、分院将《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汇总表》(附表3)、《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情况统计表》(附表4)、大赛总结及比赛精彩照片(附文字说明),于6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此外,参加市级或国家级技能大赛项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将学生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五、经费及奖励
(一)比赛使用耗材由各系、部、分院购买,每个项目学院给与1000元耗材经费支持,填写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大赛申请表》中,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批后购买,相关票据经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审核签字后到学院财务处报销。
(二)学院为每个比赛项目提供1000元组织经费,用于支付技能大赛筹备、实施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审批及报销方法同上。
(三)决赛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参加决赛10人(组)以下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10-15人(组)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16-20人(组)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余为优秀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学生给以相应的奖励并颁发证书,优秀奖颁发证书。
(四)获奖学生的奖励及证书由学院统一发放。奖励标准依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所涉及技能大赛经费由两学院自行解决。
六、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举办学院学生技能大赛是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践教学指导中心成员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协作,积极配合。
2.明确责任、精心组织
实践教学指导中心要加强对整个比赛活动的协调指导,要主动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参赛各工种的具体实施工作。
相关系部(分院)要成立相应的比赛组织机构,制定大赛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
3.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在本系部内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多层次、多形式宣传发动,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比赛,力争实现在校生全员参与此项赛事。
七、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晓华
副组长:崔 坤 张京生 白红平 崔宝发
成 员:汪金营 赵庶吏 李智勇 李志强 杨久仙 罗红霞
刘红梅 杨永杰 李春亭 徐英岚 朱京燕 李艳芳 白兆秀
王学强 张 晖
联系人:张满清 电 话:80358899-666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