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本学期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成绩报送:

补考时间定于2014年8月29日~8月31日,具体补考安排详见南(北)区补考日程安排表。

所有补考成绩请任课教师于9月3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web端录入完毕,并将成绩纸质版上报教务处学籍科。如因晚报耽误后续工作者,将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二、考核方式:

补考考核方式原则上与期末考试考核方式一致。如期末考试为闭卷考试,则补考仍为闭卷考试;期末考试如为开卷考试,则补考仍为开卷考试。

期末考试采取考试改革的课程,理论和实践不及格部分分别进行考核,即理论部分不及格补考理论部分,实践部分不及格补考实践部分,两项均不及格则同时参加补考。

三、注意事项:

请各系(部)教学秘书将补考工作安排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通知补考学生注意以下内容:

1.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到补考学生假期做好复习,按时返校参加补考。

2.请各系(部)及时通知相关任课教师,在学生补考期间到校进行巡考,并及时领走试卷。

3.单独补考及考试改革实践部分考核要求学生在8月31日下午1:00-3:30找任课教师补考完毕。

4.参加体育补考的学生,在8月31日下午1:30准时到学院田径场主席台前找监考教师报到。请穿运动服装、运动鞋参加考试。

5.凡参加补考的同学,务必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补考,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教务处不再组织补考。

6.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器材参加考试,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如带至考场,须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7.补考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8.考生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挥,并按照监考教师的安排和要求就坐,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9.学期补考按照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考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考场纪律》的有关规定,杜绝作弊行为。凡在补考时有作弊行为的同学,将按照学院学籍管理及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凡无故不参加补考的,按旷考论处。因病事假确实不能参加补考的,必须持有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各系(部)证明,提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理缓考手续。

如有不明之处,请各位老师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管理科或学籍科进行联系,以免给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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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监督咨询电话:8990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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