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将于近日举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院学风和考风建设,根据《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考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领导小组

(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福海

成员:崔坤、张京生、徐洪飞、崔宝发、张晖

职责:领导和部署期末考试工作,决策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考场巡视小组

组长:崔坤、张京生、徐洪飞

成员:各系(部)正副主任、党总支书记、教学秘书,教务处、督导室、学生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在期末考试期间对各考场情况进行检查巡视。

要求:各位巡视教师按照召集人安排的巡视时间集中,一同巡视考场。北区在教务处集合,南区在所巡视地点的教师休息室集合(新综合楼教师休息室Z210或教学楼教师休息室118)。召集人负责填写《考场巡视表》,请巡考教师在巡考表上签字后再离开。

具体安排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安排表》(附件一)。

二、考试时间

1.考试课:2015年7月6日—7月15日(第19-20周)

2.考查课:由任课教师在最后2学时随堂安排

三、考务工作会安排

2015年7月2日前,请各系(部)、分院召开考务工作会议,传达学院关于期末考试的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动员工作 。

四、相关要求:

(一)考试资格审查

各系(部)统计、审核各专业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一及未完成作业、实验、实训和实习报告60%不允许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由教学秘书于2015年7月1日前上报所在校区教务处学籍科,分院报本校区教务科,学籍科(教务科)于2015年7月2日前向相关学生及所在系(部)发放取消本学期考试资格的通知,同时并告知取消一次补考机会,直接参加毕业前遗留补考。

(二)命题要求及试卷提交

凡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的课程,要求出A、B两套试卷(同时分别制定标准答案与评分标准),分别用于正式考试和补考,要做到题型、题量、难度大致相当,与考试时长相符,两套试卷的重复率一般不超过20%。试卷文字、插图要整洁、美观。严格执行试卷申报制度,命题人是试卷的第一责任人,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试卷的审查和把关,确保符合要求。

(三)考场安排

1.南区25人以上的班级分两个考场考试。2630人的班级,从01至15学号的考生在本班1考场进行考试,16号之后和留级、委培及参军复员的考生在本班2考场进行考试;30人以上的班级,从01至20学号的考生在本班1考场进行考试,21号之后和留级、委培及参军复员的考生在本班2考场进行考试;请各系(部)按照《2014-2015(2)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二)通知学生记好考试地点,不要走错教室。

2.《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进行分层教学的班级,按照分层后的班级名称进行考试,请各系(部)根据《英语分层教学班级学生名单》(附件三)、《计算机应用基础分层班级学生名单及考场安排》(附件四)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3.请南区各系(部)通知本系(部)学生,期末考试采取单人双桌形式考试,座位由监考教师随机安排。

(四)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期末考试考场环境的相关要求

1.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考场所在的教师休息室集合,统一召开考前会议。

2.监考教师在开考前10分钟随机安排好考生座位。

3.考生有义务维护考场的考试环境, 保持考场整洁。请各系(部)通知学生,如果在开考前发现座位上有字迹,请自行整理干净,擦不掉的,提前向监考教师汇报。否则,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教师、巡考教师发现的,一律按照作弊严肃处理。

4.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挥,并按照监考教师的安排和要求就坐,否则按照违纪处理。

(五)监考安排

1.南区各系(部)教学秘书负责安排期末考试监考教师。

南北区监考安排见《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二)。

注意:监考教师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持系主任签批的本人申请到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在开考后20分钟到考场进行巡视,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巡视教师不能同时安排监考。

2. 请监考教师在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考试试卷、监考证等材料。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地点:

南区:

在新综合楼考试的课程监考教师在新综合楼教师休息室Z210领取考试试卷;

教学楼考试的课程监考教师在教学楼教师休息室(教118-120)领取考试试卷。

北区:

办公楼122室

3.重要提示:

(1)南区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北区考生携带学生证入场,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电子器材参加考试,一经发现,以作弊论处。如带至考场,须按照监考教师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且如有丢失或损坏考生自负。

(3)各系(部)须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监考员工作要求》、《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守则》(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中附表9、附表10)中的要求通知本系(部)监考教师和学生。

(六)任课教师考试结束后领取试卷地点

1.南区:考试课程所在考场的教师休息室。专任教师请在所授课程开考后20分钟到考场进行巡视,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如果不能按时参加,必须由专业(教研室)安排一名教师进行巡考

注意:25人以上的班级进行分班考试,一门考试课程的试卷装在两个档案袋中,请不要只领取本班部分试卷。

2.北区:办公楼122室

(七)成绩报送及补考名单下发

1.任课教师须及时阅卷,并于考试结束三天内将成绩提交到教务处学籍科。(注:如晚于2015年7月18日中午前提交成绩,影响后续工作,将追究任课教师责任,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2.南北校区2015年7月21日,教务处将补考名单发到各系(部),请各系留人注意查收并及时通知到补考学生。

3.教务处将于开学后第一周安排补考,具体安排将于9月6日发至各系(部)。

(八)考试资料归档时间地点

考试资料归档工作时间为2015715日至718下午1:30-4:00,请任课教师在此时间段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1.南区:高职教师休息室(新综合楼Z210);

2.北区:办公楼122室。

未按时提交考试资料影响试卷抽查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抽查试卷

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将安排试卷抽查工作。

(十)考前动员、试卷命题、印制、评阅、成绩报送、考试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十一)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按照以上要求制定出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并于201571日中午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高怀宝。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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