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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助学•筑梦•铸人”主题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3 11:07:33    来源:学生工作部     点击:

全院师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我院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落实

请各系部、分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宣传,积极引导、鼓励广大学生和教师参与此次活动。

二、参赛对象

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中、高职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

三、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活动口号:唱响青春,点亮芳华

活动时间:2018年4月—2018年5月

四、活动主要内容

励志故事可以征文为载体,也可以以微视频为载体,以学生学习、成长经历为主要内容,体现国家资助给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以及家庭带来的变化和积极效果。

(一)征文

1.征文内容。以“助学·筑梦·铸人”为主题,受助学生亲自撰写;教师撰写自己亲身经历或见到、听到的精彩助学故事。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

2.征文中涉及的受助学生要求学习勤奋,生活俭朴,热心公益活动;已毕业的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必须讲诚信,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3.作品提交命名规则:学校-姓名-专业-题目(学生)学校-姓名-职务-题目(教师)具体联系方式及地址请在文章结尾处注明

(二)视频

1.参赛视频内容。拍摄受助学生在生活、工作或者学习中的瞬间,以此展现他们青春激昂、奋斗不息、追梦不止,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参赛视频格式要求

(1)视频长度3分钟以内,500M,MP4格式。

(2)标清分辨率作品:采用标清4:3拍摄,分辨率设定为720×576,标准PAL制式DVD影碟。

(3)高清分辨率作品:分辨率不超过1280*720,MPG文件(MPEG-2视频解码),推荐使用高清16:9拍摄。

(4)视频命名规则为:学校-姓名-专业-视频名称(学生),学校-姓名-职务-视频名称(教师)

3.参赛作品存储介质为DVD光盘或优盘。

(三)宣传画设计大赛

1.宣传画内容。以“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赞美党和政府情系民生”为主题,设计学生资助宣传画,并用不超过100字的篇幅对图片内容进行简要概述。

2.宣传画设计及图片格式要求

(1)设计要求主题突出,作品风格、形式不限(可以为国画、油画、版画、剪纸等)。

(2)设计作品需分别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作品需提交5M以上的JPG格式图片以及PSD文件,纸质版作品用A4纸打印。

(3)电子版宣传画命名规则为:宣传画-学校-姓名-专业-图片名称(学生),宣传画-学校-姓名-职务-图片名称(教师)。

五、活动开展

4--6月,各系部、分院应以“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举办相关宣传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文字、图片材料和征文作品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部201办公室,由学生工作部评选出优秀作品,报送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参与全市评选。

7月,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将组织评审,对本届“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宣传活动中报送的所有作品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并予以表彰、展示。

六、评选

(一)评选

本次活动市级共设奖项如下:

1.征文: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2.视频: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3.宣传画: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

教师与学生作品同时参评以上奖项,但教师获奖率不高于20%。对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组织奖:10名。对积极组织动员、积极宣传、积极参

(二)表彰

11月市里将举办颁奖典礼,届时邀请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对本次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作品,将向全国资助中心、和媒体推荐。

七、材料报送

1.参赛者需填写报名表。

2.2018年6月1日前,参赛教师和学生将本人报名表(后附)、征文电子版、宣传画作品电子版汇总发送至80904@bvca.edu.cn,将参赛视频DVD光盘(或优盘)2份、及以上材料纸质版1份报至学生工作部201办公室;学院学生工作部将对参赛作品真实性及参赛人资格进行初审后,将相关材料报市学生资助中心进行最终评选。

联系人:蔡乐 高桂林。联系电话:80358899-826




学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