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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节俭文明过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4 10:52:45    来源:监察处     点击:

各中层单位:

清明、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及北京市委农工委有关纪律要求,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就有关清明、五一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清明、五一期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大操大办祭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要将以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并结合实际抓好监督落实。

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各中层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加强教育管理,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教育党员提高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在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过程中,要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纪检委员作用,督促其履行教育监督职责;纪检委员要善于发现问题、坚决纠正问题,并做到及时汇报、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实效。

三、做到安全文明过节。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节俭治丧、低碳祭扫、文明祭扫和廉洁过节、文明过节等方面当标杆、做示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身边家人和群众。一是发扬传统美德,要尊老、敬老、爱老、孝老,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去后,从简办丧、文明祭奠。二是倡导绿色安全,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公交出行、错峰出行,增强安全意识,严防火灾等事故发生,确保安全、顺畅、有序。三是推进文明祭扫,要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主动推进家庭追思、鲜花祭奠、撰文以祭等绿色低碳祭扫方式,以实际行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营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

清明、五一期间,市纪委市监察委将组织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高校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学院纪委也将对清明、五一期间的公车使用情况、财务报销账目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规定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

监督举报电话:13681396199




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