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0-31 点击数:

各系部、校区:

为进一步鼓励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从事爱心公益事业,树立乐观积极、阳光向上的生活态度,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与北京市残疾人募捐事业工作管理中心、北京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凌盛爱心公益基金会等单位合作,于2016年设立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热心公益事业、乐于传递正能量的京籍残疾在校大学生(在去年的评选活动中,我院经济管理系刘甜甜同学最终获得二等奖学金)。2017年度“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创新资助育人途径和方式,努力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活动对象

1.持有北京市残疾人证的在校高职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克服身体残疾造成的困难,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6.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公益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乐于助人、善于合作,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评选形式

通过学生申请、教师审核、学校初评和评委组评选的形式,评选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全市评选名额不超过100人,奖励标准为每人2000元。

四、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时间为2017年11月至12月。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1月8日,通过学生申请、教师审核和系部(分院)初评的形式产生初选名单并报学生工作部。

第二阶段:11月9日至14日,学生工作部复核,提交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市学生资助中心。

第三阶段:11月20日至30日,评选组委会对参评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上报事迹进行评选,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第四阶段:12月,举行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单位内京籍残疾人在校高职生参与此次奖学金评选活动。各单位要以开展此项活动为契机,关注残疾在校高职学生学习、生活情况,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在校高职生社会活动参与度、爱心公益活动关注度,倡导残疾人在校高职生自强不息传递社会正能量、勇于挑战树立阳光新典型。

(二)报送要求

1.表格填写

各单位组织京籍残疾在校高职学生认真填写《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为一页正反面打印,表格形式不能改动。表内信息填写应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申请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为事迹摘要,同时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感人、时代感强、内容详实、文字流畅。

《申请表》各项内容可打印,但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班主任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学校意见”栏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盖学院章。

2.表格报送

报送时间:11月9日前。

(1)纸质版报送:

《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均须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事迹材料、申请人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两份、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学校初评结果登记表(单位内汇总名单)一份,报至保送至学生工作部201办公室。

(2)电子版报送:

《申请表》、事迹材料、2017年度北京市残疾人大学生“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评选活动学校初评结果登记表(单位内汇总名单)、申请人近期彩色1寸证件照和2张生活照电子版以“凌盛阳光天使奖学金+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方式命名打包发送给学生工作部蔡乐或高桂林。

联系电话:80358899-826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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