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学院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6-27 点击数:

各校区,各中层单位:

夏季是雷雨、暴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期。为切实做好夏季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根据教育部、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根据京教函〔2016〕235号文件精神,现将夏季学院及师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对夏季安全工作的认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安全工作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落实,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确保从根本上强化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责任落实,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抓好制度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管理全覆盖,无缝隙。

二、结合实际,注重效果,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要针对夏季特点,结合暑假,各校区、各中层单位、各系部要确定重点教育内容,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和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

同时,要积极向学生家长进行安全宣传,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短信等形式向家长做好学生安全的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假期安全。

三、抓住重点,主动预防,积极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一)积极预防学生溺水事故。要认真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到野外的河、湖、水库等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和存在传染病源的水域游泳。教会学生正确的救助方法,遇有人溺水时,要采取正确的方法,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二)切实保障校园饮食安全。认真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追责”的要求,加强对学院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贮存制售关、餐具消毒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关,确保各环节有安全保障。加强对学院食堂及校园出售食品的安全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和有毒食品流入校园,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建立健全食堂学院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饮食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汛期校园安全管理。要加强对排水系统的检查和清理,对学院内部的地下空间进行检查,尤其是多年未检查的人防工程要进行彻底检查,防止积水塌陷,影响校园安全。对于危旧房屋,要加强检查,发现漏雨立即采取措施,保证人员安全。暑假期间,遇雷雨天气,要加强值班和检查。

(四)抓好夏季校园防火工作。夏季是火灾的高发期,根据市防火委《印发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防安字〔2016〕10号)要求,要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加大对教学楼、实验室、食堂、学生公寓及变电场所等重点部位和地下空间、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和校内居民区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消防中控室监控要覆盖到校内重点防火部位,确保防火制度落实到位和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有效,防范各类火灾发生。

根据市防火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通知》(防安办字〔2016〕26号)要求,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检查,有条件的校区在确保具备防火条件的情况下推动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对师生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在宣传栏等显要位置张贴《北京市防火委员会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提示》(见附件)。

(五)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夏季是入室盗窃、抢劫等案(事)件的高发期,要教育师生离开宿舍、教室等场所时及时关门关窗,不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学院要加强巡逻,特别是加强夜间和易发案件部位的巡逻,暑假期间要加大巡逻密度,防止出现无人看管的情况。

(六)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要结合夏季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司机夏季行车安全的教育和管理,保障行车安全,针对师生开展“向交通陋习说不”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文明、绿色、安全、依法参与交通的意识,为疏解交通拥堵贡献力量。加强对教师班车的安全管理,确保班车技术状况良好。加强校内交通管理,在校内机动车道路设置限速标志和限速设施,施划交通标志标线,划定专门停车区域等,禁止违规驾驶和乱停乱放。

(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暑假期间是学校建筑施工的集中时期,有施工工地的校区要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车辆、施工机械和工地防火的管理,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事故发生。对于施工人员居住在学校工地内的,要对居住人员进行详细登记,严禁私自留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保障校园安全。

加强水、电、气等保障和服务,确保不因用量增加而发生意外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内的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保管、废弃各个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保管、出入库、领取、清退和定期检查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潮等措施。尤其是对剧毒、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保管制度,严格使用登记手续,保证使用安全。

(九)强化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各系、各校区要严格审批暑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和夏令营,要提前到目的地进行踩点,制定周密方案和配备责任心强、数量足够的随队教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各项目、各环节安全责任。要及时关注天气情况变化,如遇恶劣天气,相关活动要停止或延期组织。需要交通工具的,要租用合法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减少或取消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活动,并对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要将校外集体活动安排提前告知家长,征得家长同意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十)做好开学安全准备工作。利用暑假期间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放假前和开学初要对学院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挂账,及时整改。各校区、各中层单位要结合所属辖区的特点和安全工作重点,准备好开学第一课,对师生进行开学安全教育。各校区、各中层单位在开学前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学校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要督促进行整改,对学校安全方面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领导报告,及时解决,保障学生顺利开学。

四、主动作为,积极防范,认真落实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预防、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在开展防欺凌教育的基础上,对存在欺凌行为或欺凌行为倾向的学生进行差别化管理和帮助,主动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做到家、校同心同向,共同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工作。要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确保处置及时、有效。

(二)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目前,学院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还不均衡,特别是技防建设方面,存在设施设备老化、图像不清晰、点位少等情况,个别校区还存在监控值守人员不足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建设,充分发挥人防、物防和技防的作用,保障师生安全。

五、加强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要加强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保持全时在岗。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的原则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严防漏报、瞒报事件发生。

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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