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按照“瞄准市场需求、提升职业能力、转换择业观念、加强就业服务”的原则,有效开展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就业服务,帮助学生适应市场需要,成为既有学历文凭,又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市场就业的竞争能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现对2016届毕业生技能鉴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名称
根据新的《鉴定许可证》鉴定范围,我站可鉴定工种如下:
插花员;农艺工;作物种子繁育工;农作物植保员;蔬菜园艺工;花卉工、绿化工;果树工;林木种苗工;菌类园艺工;果类产品加工工;家畜饲养工;动物疫病防治员;实验动物饲养工;家禽繁殖工;家畜繁殖工;兽医化验员;乳品加工工;兽用生物制品制造工;食品检验工;兽用原料药制造工;草坪建植工;饲料检验化验员;家禽饲养工;农产品经纪人;动物检疫检验员;护林员;沼气生产工;肥料配方师等。
二、鉴定技术等级:三级/高级工
三、鉴定对象和申报条件
1.我院高职毕业班学生可报各工种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社会人员报名条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一名同学最高限报三个工种。
3.根据文件规定,每个工种报名人数少于5人不予鉴定。如报名名额不足五人,可根据需要调剂到其它工种。
四、收费标准:(含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考务费、鉴定费等)。
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次:320元(插花员在原收费标准上加收50元耗材费);社会人员参加鉴定可到鉴定站直接报名,费用统一为每工种500元/人次。
五、培训、鉴定安排
1.按照“培考分离”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由各系部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培训与鉴定时间:培训时间由各系部自行安排,鉴定时间由鉴定站统一安排。
3.鉴定地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区)。
六、证书核发:考核合格的申报人员,核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七、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5月5日—5月25日。
2.报名方法:以班级为单位报名(填报录入器),汇总至系部统一报到鉴定站。
3.缴费: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鉴定站(继续教育学院会计工作室收)。
4.报名地点:北京农职院继续教育学院会议中心二层第四会议室(农业015鉴定站)。
5.申报人员需如实填报《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审批表上贴一张(一张审批表可填报多个工种),每报一个工种再交一张办理证书用照片,照片背面注明所在班级和姓名。
6.联系电话:80358899转322或730
7.联系人:穆老师(322) 范老师(730)
监督电话: 80359999
特此公告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015站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