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劳动节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安排,接总院通知,2016年劳动节各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4月30日(周六)至5月2日(周一)放假。
2.4月29日(周五)中午学生课后离校。
3.教职工5月3日(周二)正常上班;学生5月2日(周一)17:30前返校。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保卫制度,认真考虑安全因素,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科级以上干部保证联络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处理应急事务。
3.严格带值班制度。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24小时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学院对外联络畅通。值班期间如遇紧急、重大情况,带班科级干部应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汇报,并及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党政办公室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