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2016年12月16日至21日期间,华北地区将出现区域性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预警分级规定,全市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指令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现将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红色预警时间
自12月16日(周五)20时起至12月21日(周三)24时止。
二、具体措施及要求
1.停止户外体育(课)活动、社团活动、户外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各单位要安排好学生的在校学习和生活。
2.院内各施工项目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相关单位要加强管理和检查。
3.严格执行市政府的限行措施,封存停驶车辆。
4.严格落实学院带值班制度,保证到岗到位,做好巡查巡视。
5.各单位利用网络通讯工具、校园广播、黑板报等方式,加强防雾霾宣传,建议师生减少户外活动,出行尽量采用公共交通工具。
6.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应急措施,责任到人。
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