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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信息变更的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14 17:41:28    来源:人事处     点击:

2020年4月3日,我院发布了《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公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研究决定对原公告做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岗位相关要求的变更

原《附件2.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中“具备**专业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调整为“具备**专业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其他条件不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变更为资格初审

取消原公告中现场报名形式,改为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同时完成以下两步骤方视为报名成功:一是通过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在线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自动分配生成报名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二是将原公告中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发Email: rscsz@bvca.edu.cn,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报名号+岗位编号+姓名”。

各项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命名:

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内含:应届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历认证材料、行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内含:职业资格证书)

5-科研学术成果

6-身份证及户籍证明

7-获奖证书

8-其他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日。

所留电话号码及邮箱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笔试变更为初试

取消原公告中笔试环节,改为视频面试及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可参加初试,初试由学院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参加初试应聘人员须在线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组织者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备查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英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3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相关证明、职称(技能)证书、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等。

初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

四、试讲、答辩和面试不变

试讲、答辩和面试人选按初试成绩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视疫情情况根据岗位及专业特点适时采取试讲、答辩和面试。

其他招聘条件及程序不变,详细内容请查看2020年4月3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的《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