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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卡片管理细则

发布日期:2021-09-30 10:20:34    来源:信息中心     点击:

京农职政[2019]4号(2021年修订)

依据学院《“校园一卡通”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卡片管理,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集约运行,更好地服务广大师生员工,现就卡片管理细则明确如下:

一、卡片申领范围及流程

“校园一卡通”包含虚拟卡、实体卡两种形式,分为证照卡(教工卡、学生卡)、临时卡、管理卡三种类型。

(一)证照卡

1.教工卡(蓝色)

发放范围:事业编制教职工、管理岗非编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

申领流程:事业编制教职工、管理岗非编教职工由申请人或其所在中层单位在线提交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人事处审核--信息中心录入信息--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离退休教职工由离退休管理处提交申请--信息中心录入信息--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2.学生卡(绿色)

发放范围:学历教育在校生、留学生。

发放流程:新生卡由教务处提供学生信息--信息中心录入数据--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卡--各系部、校区统一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涉及学籍异动的学生,未办理过一卡通的按新生处理,已办理过一卡通的可继续使用原卡,原卡丢失的按卡片挂失(补办)处理。

(二)临时卡(红色)

发放范围:外聘教师、临时培训学员、非管理岗非编人员、职工家属、其他校外人员。

申领流程:由申请人聘用、管理或业务相关中层单位在线提交申请--中层单位领导审核--后勤处领导审核--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录入数据并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临时卡(外聘教师除外)及管理卡不开通虚拟卡功能,只发实体卡。

(三)管理卡

发放范围:因工作和业务需要,需在校内进行使用平台特殊功能的中层单位,目前只开通放水卡。

申领流程:中层单位明确持卡人并在线提交申请----中层单位领导审批----后勤管理处审批----信息中心录入数据----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制作卡片—申请人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领取卡片。

二、使用范围、有效期及费用标准

卡片

卡类别

申领范围

卡类

有效期

虚拟卡

发卡费

补卡

补卡费

教工餐厅

学生餐厅

超市

饮水

沐浴

门禁

图书

教工卡(蓝)

事业编 离退休

事业编制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1

长期

免费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

收费

管理非编

管理岗位 非编制人员

2

长期

免费

收费

学生卡(绿)

在校生

学历教育在校生留学生

4

毕业当月

免费

自助补卡机

收费

×

临时卡(红)

外聘教师

各系部外聘教师

2

1

免费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

收费

培训学员

各类短期在校 培训学员

6

1

免费

收费

×

其他非编

非管理岗位的 非编制人员

8

1

收费

收费

×

×

职工家属

教职工亲属

7

1

收费

收费

×

无免

×

×

其他校外

校外单位人员、租户等

14

6个月

收费

收费

×

20%管理费

无免

×

×

管理卡(蓝)

放水卡

学农学生等

0

1

免费

校园生活服务中心

免费

×

×

×

全免

全免

×

×


制卡工本费:16元/张(自库存原成本购买卡片消耗结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免费开水供应量:0.6元/人·天;计费开水(沐浴)标准:公寓楼为0.07元/每升 公共浴室0.055元/每升。

三、卡片充值、挂失(补办)、延期(注销)

(一)卡片充值

“校园一卡通”为预付费卡,充值后方可进行消费。

1. 使用支付宝完美校园小程序、微信完美校园公众号、完美校园手机APP等手机充值平台绑定卡片并在线充值;

2.持卡到任一校区校园生活服务中心使用现金充值。

为保障用卡安全,卡片设有每餐50元、每日100元的消费限额;实际支出超限时,需输入卡片密码,初始密码为持卡人身份证后六位(有X的用0代替)。

(二)卡片挂失(补办)

1.虚拟卡(APP账号被盗、手机丢失)遗失的,可通过自助补卡机或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挂失;

2.实体卡遗失的,可通过手机充值平台挂失或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挂失。学生卡可通过自助补卡机或在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场补领;教工卡、临时卡、管理卡在校园生活服务中心补领。补卡需缴纳制卡工本费(管理卡除外)。

(三)卡片延期(注销)

除教工卡长期有效外,其余卡片均设有一定的有效期;到期后,卡片将自动停用。

教职工离退休后,教工卡可继续使用,相关使用权限由信息中心根据离退休管理处要求统一更改。学生卡到期后,由信息中心根据学籍异动手续办理延期。管理卡、临时卡到期后,持卡人可到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申请延期。

临时卡持卡人离校的,可申请注销卡片,卡内剩余金额由校园生活服务中心现金返还持卡人。临时卡持卡人与校内单位解除聘用及合作关系的,相关单位应及时通知校园生活服务中心,办理卡片注销。

超期或冻结超过6个月的临时卡,信息中心会同后勤管理处办理卡片注销,卡内余额作为呆账,上缴学院。

四、其他事项

(一)“校园一卡通”实行实名管理,每人只可开设一个账户。重复开设账户的,信息中心有权冻结直至注销其不符合身份的卡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二)卡片仅限本人(管理卡持卡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因转借卡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出借者承担全部责任。

(三)手机(虚拟卡)或实体卡遗失的,持卡人应立即办理挂失;因未及时挂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五、附则

本细则涉及平台及技术问题,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使用范围及费用标准问题,由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图书馆、安全稳定工作处等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