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5年6月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6-09 点击数:

依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山支公司关于“学平险”投保合同的约定,现将2015年6月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部分学生2014年9月学平险和2014年度“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未投保,为避免学生暑期出险后无保障等情况的发生,建议学生本月投保学生平安保险一份。本保险学生自愿参保,不强制上险。

二、各学办务必通知各班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做好在校老生本月的投保工作:准确填写“大中专学生投保申请书”中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学校、班级、手机”等内容,并让投保学生本人在“大中专学生投保申请书”的“被保险人签字”处签字,另需汇总一份本单位投保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的“EXCEL”表格。本次保险生效期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大中专学生投保申请书”以系部为单位到学生处201办公室领取。

三、“大中专学生投保申请书”的填写、签字、电子版名单汇总及收费(50元/人)工作,请于6月25日前完成,6月25日上午11:00前,以系部为单位,上交投保学生签字后的“大中专学生投保申请书”、按系部汇总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EXCEL”电子表格及保费(以系部为单位封入信封上交,在学生处当面点清)。

四、名单确认及缴费工作完成后,学生处将与保险公司一道完成保险凭证存档工作,投保凭证由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统一管理,学生理赔时与南区学生管理科201办公室联系。

五、学生2016年度“一老一小”大病医疗和新生学平险的投保工作将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操作按学生处今年9月下发的通知执行。

六、学生2014年6月或9月投保学平险,2015年7月1日、9月1日后需要做手术治疗疾病的,需本次投保:断保、保险过期后都将无法报销,特此提醒。

七、分院可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为学生办理学生平安保险。

八、如有不明,请致电80358899—826咨询。

学生处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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