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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5-03-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团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引导学生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从而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社会实践是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对于加强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促使青年学生了解国情、民情,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引导学生积极投身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道路,自觉成才,全面发展。
   二、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由学院学生素质教育指导中心牵头,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组成“学生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协调学生实践工作。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原则上由学生处、院团委负责,学院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实施,积极形成全员参与实践教育、资源整合互动的良性局面。
   三、不断拓展学生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
   结合社会发展和改革发展、深化的热点,明确工作主题。加强工作的规划,制定年度性的学生社会实践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实践活动,以理论学习、政策宣讲、基层建设、走访调研、志愿服务以及创新创业等实践形式,覆盖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宣传与研究、低碳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与环境污染治理、城市发展和城镇建设、志愿服务以及就业创业调研等相关领域,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
   四、加强对学生社会实践的科目化管理
  (一)京内与京外组织相结合。按照京内外学生的实际,活动按京内和京外分别组织,倡导京内外地区学生交叉协作,增进相互间的交流、合作和互助,充分展示农职院新一代大学生的整体形象和综合素质。     (二)团队与个体活动相结合。在实践与服务过程中,鼓励以团队的形式开展活动,同时积极鼓励学生独立开展实践活动,结合个人、团队实际,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各系部要尽可能动员学生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与实践活动。
   (三)重点与一般活动相结合。要重点围绕学生的专业发展目标、学生的特长和爱好以及社会的发展需求,确定一些重点实践项目和活动。
   (四)教师指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教师开展的科研、挂职服务、合作企业、实训基地等结合,可安排专业教师指导学生编写实践计划书。注重培养学生团队讨论、合作设计实践计划书,学会团队合作与对外沟通协调,注重实践活动的总结、分析、交流。探索组织教师参与学生实践活动的指导与服务。学生社会实践参加情况将纳入“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优秀毕业生”等评选考核范围,并作为学生入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组织与保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要把社会实践工作作为巩固和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好,此项活动以学院学生素质教育指导中心为指导,各系部及分院为活动组织开展的主体。各单位要专题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指导教师。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服务。要充分发挥团、学、班干部在实践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
   (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在组织各项实践活动时,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工作置于首位。教育、培训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范技巧,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细化安全措施,确保社会实践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三)立足实际,创新方式。
    要进一步加强和巩固社会实践的工作成果,推动传统活动品牌的深入开展,不断探索和创新活动的载体、途径、方法和领域,提高社会实践活动的吸引力。社会实践要注重结合学生的实际,发挥学生的专业、特长和爱心,做到服务学生成才和服务社会发展的有效结合。
   (四)做好动员、部署、总结、交流和表彰。
    学院学生素质教育指导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对暑假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支持和服务,各系部、分院要做好研究、动员和部署工作。学院将给予各单位申报的社会实践重点团队一定的资金支持。学院将组织专题工作总结、交流,对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优秀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等表彰。
   (五)培育先进典型,注重宣传,扩大影响。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社会与学院自有的宣传媒介,关注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深化教育成果,扩大社会影响,为社会实践的良好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六、本意见自201391日起执行,原有意见终止执行。
   七、本意见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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