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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肃学院第四轮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作者: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网    发表时间:2017-09-07

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严肃学院第四轮
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
按照学院第四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开展,但同时也出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进一步严肃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确保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健康有序平稳进行,根据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再次将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纪律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中层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同时,要运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深入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确保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组织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纪委、中组部“5个禁止、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坚决杜绝违反干部工作纪律的各种非组织行为。
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
2.不准贿赂参加干部选任的工作人员;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
3.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
4.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5.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
6.不准许诺或者为他人提拔和转任说情、打招呼;
7.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
8.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9.不准编造传播小道消息,随意猜测和议论组织人事安排,反映问题不能无中生有;
10.不准在干部选任期间私自向有关人员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材料。
三、严格执纪监督,严肃查处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
学院纪委和党委组织部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要求,对干部选任和工作人员聘任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对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从快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让触犯纪律者受到惩处。
1.对拉票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贿赂他人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依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干部选任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在干部选任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广大教职工可向学院反映或举报,对于举报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学院纪委会认真调查核实,依规依纪处理。信访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对于恶意诬告陷害、干扰工作的,学院纪委将严肃查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专业技术职务等评聘工作中,要引导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从大局出发,严格遵守职称、聘任工作纪律,正确对待评聘结果,严禁向各级评委通过发短信、打电话、当面拜访、送材料等方式干扰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教职工,坚决维护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干部选任工作风清气正。
请各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将本通知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工。
特此通知。
 
院纪委举报电话:80358899-632;纪委举报邮箱: jcc@bvca.edu.cn。
组织部举报电话:80358899-837、625;组织部举报邮箱:bvcarsc@163.com
举报箱设置地点(四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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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