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院2010年师资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2010年师资引进工作按照建设高水平示范校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建设质量,逐步形成数量适当、专兼结合、素质优良、富有活力的师资队伍。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专业对口,教师综合素质较高。
(2)生师比小于等于18∶1,每专业一般保持在专任教师6人左右(相近专业师资可以共享)。
(3)高级职称达到30%以上。
(4)硕士学位教师占青年教师的35%以上。
(5)平均年龄保持在40岁左右,男女比例适当。
(6)双师素质教师达到85%以上。
(7)向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群和新建专业及师资薄弱专业倾斜。
(8)有利于改善结构形成高水平教学团队。
二、根据我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今年师资引进仍以实践一线、中级职称以上且具有“双师素质”人员、工作急需以及专业带头人等高层次人员(40岁以下的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为主。
接收应届毕业生只限于硕士学位教师比例不达标或引进中级职称以上的一线人员确实困难的情况。基础课教师原则上不引进。
三、各单位要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根据本单位队伍建设规划、专业建设需要,对照示范校建设有关要求,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2010年师资引进计划。
四、2010年师资引进计划经学院研究批准后下达2010年引进计划,由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时间安排:3月中旬前确定2010年师资引进计划;3月下旬到5月中旬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月下旬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6月底到7月初履行到岗聘任手续。
请各系部将《2010年的师资引进计划申报表》于3月12日前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对拟引进的教师岗位要注明详细理由。
联系方式:
南区:王国芹(80358899-659) 北区:王平平(82595020)
组织人事处
2010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