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校区各系、处、室:
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规定,对北校区电子产品的维修和更换耗材作出变更,特通知如下:
现配置的全部电子产品(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扫描仪等)不能正常工作和耗材需要更换的,请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维修和更换。
以上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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