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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消减机动车辆出行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了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2008年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对本市机动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和2008年6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致首都市民的一封信》精神,我院研究制定了学院机动车辆停驶方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院属各车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停驶方案,按时封存停驶车辆,车辆钥匙由车管领导统一管理。
    2.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停驶车辆,私自派车、用车的,学院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查处。
    3.车辆停驶期间,教职员工外出开会、办事的,一律乘坐公交车辆,不得要求单位派车。
    4.号召有私人机动车的教职员工,奥运会期间尽量减少驾车出行,以实际行动支持奥运会交通和环保工作。

学院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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