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的通知》精神,经市教委研究和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自5月16日起启动2008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一般课题。重点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设立经费资助和自筹两个类别。一般课题为经费自筹课题。重大课题由评审组从重点课题中提名,经领导小组投票确定。
二、课题申报者根据《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选报课题。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
三、为避免重复立项,浪费资源,特作如下规定:
(一)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课题的申请。
(二)在研的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课题。
(三)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四)在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获得立项的课题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以上问题一经查出,一律撤项并追回已拨经费。
四、《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7份(原件1份,复印件6份),活页论证6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
五、本次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6月9日,过期不再受理申报。
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指南》、《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均可从市教委网站(http://www.bjedu.gov.cn)、北京教育科研网(http://www.bjesr.cn)、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http://gh.bjedu.cn)下载。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和科研人员进行申报。
联系人:张耀川(南区) 联系电话:80358899—622 王秀清(北区) 82596484
特此通知
科研处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