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告栏
关于举办2008“青春飞扬”校园歌手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部、分院:

    为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促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全面实施,通过比赛引导学生演唱、创作反映校园生活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陶冶情操,提高艺术修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院决定举办“青春飞扬”校园歌手大赛。

    一、主办单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素质教育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文秘法律系
    协办单位:文秘法律系学生会

    二、活动主题:“青春飞扬、校园欢歌”

    三、参赛人员:我院所有在籍学生

    四、竞赛方式

    本次比赛初赛由各系、分院自行组织,最终各系、分院各推选一名参赛选手参加学院总决赛,如系内学生总数(以学院注册人数为准)超过400人,可推选两名参赛选手。

    五、具体安排

    初赛:5月8日——31日;
    上报时间:10月6日——10日各系、分院将决赛报名表发送到:zhaoaimin899@sohu.com邮箱。
    联系人:赵爱民,联系电话:82595030。
    决赛:10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比赛地点: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

    六、比赛要求

    1、比赛限于独唱(含弹唱),参赛选手可采用民族、美声、通俗三种唱法中的任何一种,其中民族、美声类歌曲在平均分基础上加0.1分。
    2、参赛选手每人演唱一首歌曲,一律用普通话演唱。
    3、各参赛选手要在演出前30分钟到达后台签到处签到,到场后将伴奏光盘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并在伴奏光盘上注明曲目序号与伴奏声道。本次比赛除弹唱曲目外,均采用光盘伴奏形式,选手提供的光盘必须保证质量,若因伴奏质量问题影响成绩,后果自负。

    七、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2分)
    2、吐字清晰、发音标准,对歌曲力度、节奏有较好的处理(3分)
    3、有自己的演唱特点,对所演唱的曲目有较好的表现力(3分)
    4、精神面貌好,服装整洁,端正大方(1分)
    5、演唱感情丰富,有激情,观众反映热烈(1分)

    八、评比办法

    1、由7-9名评委分别对参赛选手的演唱进行综合评分。
    2、评分统计组对各评委评分进行统计。统计中,所有评委的评分中,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各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即该参赛选手的所得评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评分采用当场亮分和报分的形式。主持人在每队结束演出后当场报评委打分,每队最后得分在下一个参赛队演唱结束后报分。比赛全部结束后,由主持人公布获奖情况。

    九、奖励办法

    一等奖一名(300元),二等奖两名(200元),三等奖三名(100元),优秀奖若干名;获前十名选手将被授予校园十佳歌手称号,所有获奖选手均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文秘法律系
2008年5月7日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2005年5月
网站维护: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网络中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